但路口十公尺、公車站牌、消防栓、消防通道、越堤道路、隧道、車行地下道、高架快速道路及橋梁不開放停車 發布機關: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發布科室: 交通局 發布日期: 2013-7-12 聯絡人: 市災害中心交通局人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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